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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組織規程 第2條

本分署掌理下列事項: 一、多元水資源之調查、系統分析、研究、開發利用及規劃。 二、河川海岸治理、區域排水之調查及規劃。 三、河川區域、海堤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之圖籍製作及建檔維護。 四、水文觀測站網與地下水觀測站網之規劃及建置。 五、水工模型及大地之調查試驗。 六、國內外水利技術之交流及教育訓練。 七、其他有關水利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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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