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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第13條

各分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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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