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自行興建建築物租售辦法 › 第11條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自行興建建築物租售辦法 第11條

(刪除)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自行興建建築物租售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