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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署資訊服務策略之研訂及推動。 二、本署產業發展行政系統之開發及維運。 三、本署網路與資訊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維護。 四、本署資通安全管理業務之推動。 五、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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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