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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辦事細則 第8條

法務室職掌如下: 一、年度立法計畫之研擬事項。 二、法規案件修訂之審議事項。 三、法規動態之登記、統計及管考事項。 四、法令之闡釋、訴願答辯及國家賠償事件之審議事項。 五、業務行政涉及法令、契約之審議事項。 六、法規資料之蒐集、建立及研究事項。 七、法規之整理及彙編事項。 八、其他有關法務及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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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