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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置組長、室主任、技正、課長、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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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