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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資訊中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中心置制度工程師、系統分析師、程式設計師、助理設計師、程式設計 員、管理師、操作員若干人。各職稱之員額另以編組表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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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