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獎勵補助辦法 › 第3條

經濟部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獎勵補助辦法 第3條

依本辦法獎勵或補助之案件,以執行機關權責範圍內,有助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減量之研究、管理與推動者為限。 執行機關辦理前項獎勵或補助,應依業務需求辦理公告,其公告事項得包括:申請資格與方式、審查或評選基準、審查或評選方式、補助款撥付方式、獎勵方式、簽訂契約及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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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