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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4條

各檢察機關應將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補助之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名稱刊登於法務部內部網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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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