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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本基金有關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決算之編造,應依預算法、會計法、審計 法、決算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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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