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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法 第109條

被告出所時,應斟酌其身體狀況,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所旅費。 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得由看守所提供,或通知適當公益團體斟酌給與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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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