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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22條

第 二 章 長期照顧機構 › 第 三 節 失智照顧型機構
失智照顧型機構應採單元照顧模式;每一單元服務人數,不得超過十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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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