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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工作檢討會議規則 第6條

本會議檢討事項如左: 一、年度施政計畫執行情形。 二、行政管理事項執行情形。 三、上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提案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四、考試院上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有關考選部分檢討結果執行情形。 五、其他應行檢討改進及提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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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