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117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17條

第 五 章 車輛機械 ›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雇主對於最大速率超過每小時十公里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於事前依相關作業場所之地質、地形等狀況,規定車輛行駛速率,並使勞工依該速率進行作業。
AI 白話解釋

「一般規定」的其他條文

第114條(刪除)第115條雇主對於車輛機械應有足夠之馬力及強度,承受其規定之荷重;並應裝置名牌或相等之標示指出空重、載…第116條雇主對於勞動場所作業之車輛機械,應使駕駛者或有關人員負責執行下列事項:一、除非所有人員已遠離…
← 第116條看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全文第1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