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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1條

雇主對於氣體裝置室之設置,應依下列規定: 一、氣體漏洩時,應不致使其滯留於室內。 二、室頂及天花板之材料,應使用輕質之不燃性材料建造。 三、牆壁之材料,應使用不燃性材料建造,且有相當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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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