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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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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3條
第 二 章 工作場所及通路 › 第 三 節 通路
雇主對車輛通行道寬度,應為最大車輛寬度之二倍再加一公尺,如係單行道則為最大車輛之寬度加一公尺。車輛通行道上,並禁止放置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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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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