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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34條

取水塔應裝設照明設備、避雷針、操作維護用之行人橋、水尺及其他必要附屬設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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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