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 第47條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47條
設計導(送)水量應以計畫最大日供水量為準,將來擴充困難,或經工程經濟分析有利者,應視情形預留設計容量以備將來之用;設計導水量應視需要另加處理廠內之處理用水量及原水輸送之損失水量。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46條
看 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全文
第4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