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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6條

配水塔及高架配水池之構造規定如下: 一、對塔(池)內水壓、空塔(池)時之風壓、滿池之地震力均安全者,其基礎應視地基承載力予以加固。 二、應為水密性之構造,並設覆蓋,開口應防止雨水流入及昆蟲等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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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