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 第16條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16條

裝有盛水器之衛生設備,其溢水面與自來水出口之間隙,應依前條之規定辦理。 無法維持前項間隙時,應於手動控制閥之前端,裝置逆止閥。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