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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第6條

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分別編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擔比例不得低於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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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