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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4條

承裝技工考驗,以每年舉辦考驗一次為原則,如有必要,得舉行臨時考驗;其考驗日期及簡章,由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辦理之機關(構)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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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