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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廢止其服務證: 一、違反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排定之導覽時間、旅程及範圍而情節重大者。 二、連續三年未執行導覽工作,且未依規定參加在職訓練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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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