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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專業導覽人員培訓課程,分為基礎科目及專業科目。 基礎科目如下: 一、自然人文生態概論。 二、自然人文生態資源維護。 三、導覽人員常識。 四、解說理論與實務。 五、安全須知。 六、急救訓練。 專業科目如下: 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生態景觀知識。 二、解說技巧。 前項專業科目之規劃得依當地環境特色及多樣性酌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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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