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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2條

自用加儲油(氣)設施之設置及其管理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則辦理。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規則應執行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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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