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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1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不得以其航空器從事營利性飛航或出租供他人從事飛航活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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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