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教育與文化
› 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一句話看懂
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規範了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各類場地使用收費的項目、費率及申請使用程序等事項,目的是為了有效管理園區資源並提供使用者明確的收費依據。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4-09-12・共 3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
第十條
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使用本園區場地,應繳納使用規費,其收費基準如附表。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教育與文化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