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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警光會館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住宿臺北警光會館之收費數額如下: 一、二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二、三人房:一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前項所定一日,自住宿當日十五時起,至次日中午十一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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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