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 第162條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第162條

每個或每組圖架存放地圖之種類、地區 (縣市)名稱、比例尺等,應在圖 架旁懸掛標示版。圖架每格存放之地圖,應在每格外邊用標籤註明圖名圖 號。
AI 白話解釋
← 第161條看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全文第16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