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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第38條

地面控制點之分布,應適合空中三角測量區域平差之要求。其採 PAT-M區 域平差方法者,測區內控制點之分布如左: 一、平面控制點之分佈:沿測區 (空中三角區域平差之測區) 周圍界線上 或界線附近,每隔約二至四條航攝基線,應測平面控制點一點 (如五 千分一基本圖測圖用像片比例尺定為一萬七千分一,空中基線長為一 、五六四公尺,則二條基線約為三公里強) 。 二、高程控制點之分佈:與航線大致成垂直方向,測區兩端應各測高程控 制一條,測區內部應每隔約五條空中基線各測高程控制一條,高程控 制點並應選在像片左右重疊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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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