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 第58條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第58條

控制測量之檢查重點如左: 一、所測平面控制點及高程控制點之數量,及其分佈情形,應合於空中三 角測量之要求。 二、水平角、垂直角、水準觀測以及距離觀測手簿記載應完整,字跡應清 楚。觀測人員姓名、儀器名稱及編號,觀測日期及天氣等,均應記載 齊全。 三、水平角觀測各測回較差,三角形內角和閉合差,垂直角觀測指標差, 導線方位角閉合差,距離較差,水準測量閉合差等,均不得超過第四 十九條至第五十六條所定之誤差限度。 四、像片上所刺控制點點位應正確,像片反面所繪控制點點位略圖及說明 ,均應明確。 五、控制點觀測、計算成果等資料,應記載完整,展點圖應符合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57條看 臺灣地區基本圖測製管理規則 全文第5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