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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定型漁船檢查辦法 第10條

凡屬新型定型漁船在建造過程中,或建造完成後定檢組均施以定型規格檢 查,並製成檢查通知單分報國防部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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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