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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洋菸洋酒管理辦法 第19條

本辦法所稱公賣利益,依公賣局供應有稅洋菸、洋酒之公賣利益為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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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