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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許可辦法 第31條

經許可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他國國籍前出國者,申請入國時,準用第三條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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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