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 › 第8條

臺灣地區軍事設施等限制攝影測繪及狩獵執行辦法 第8條

守護努力或有功人員得按人事權責核予獎勵,監護不力或處置不當人員及 單位應予處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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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