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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銀行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8條

臺灣地區銀行之子公司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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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