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 第19條

臺灣省各級民意代表及村里長福利互助暫行辦法 第19條

申請各項互助金,應由受益人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連同有關證件,送由 主辦單位審查屬實後,報請本會審查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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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