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機械廠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第7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機械廠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7條

本廠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佐理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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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