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粉料廠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第7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粉料廠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7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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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