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第8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8條

本公司得設立分公司及生產機構,其業務範圍及暫行組織規程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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