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 第32條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第32條

會務委員對報告事項有疑問時,於全部報告完畢後,得請會長或主管人員 說明之。 依前條及前項所為報告與說明,其所需時間,不得超過全會期四分之一, 如時間不足時,改以書面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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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