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臺灣省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置顧問、組長、室主任、副組長、秘書、視導、課長、專員、課員、 辦事員、書記。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臺灣省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