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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少年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13條

政風室職掌事項如下: 一、政風業務之行政事項。 二、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三、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四、政風興革之建議事項。 五、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六、本所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事項。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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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