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土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12條

臺灣西部走廊高速鐵路土地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本基金收支執行成效,由主管機關訂定績效評估辦法,定期檢討;並由審 計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依法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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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