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 第48條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48條

申請直昇機商用駕駛員檢定證者,應檢定下列學科項目: 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 二、直昇機飛航原理。 三、飛航管理程序。 四、載重平衡。 五、航空氣象。 六、基本航行學。 七、陸空通訊。 八、直昇機一般維護。 九、人為因素學。
AI 白話解釋
← 第47條看 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全文第4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