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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28條

航空人員人之身體及精神狀況,應無足以影響安全執行職務之疾病及先天或後天之機能違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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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