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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登記規則 第12條

國籍登記證書遺失或毀損時,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敘明理由,向民航局申請補發,並繳納換、補證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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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