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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59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就各型航空器指派其每一飛航組員,於飛航緊急情況或緊急撤離時擔任必要任務。其任務包括緊急及救生裝備之使用。航空器使用人,並應於年度訓練計畫中施以訓練及定期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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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