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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航空站地勤業使用航空站之場地設施,應向航空站申請同意,各項裝備並依規定停放於指定之區域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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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