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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5條

航空貨運承攬業申請設立,除應符合本規則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審核: 一、適應市場需要。 二、配合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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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